日期:2025-07-15 12:50:15 人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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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师范生招生

报考条件 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在各地都安排提前批次录取,凡是达到以下三条的毕业生都可以自愿报考: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免费师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如果违约,应退还按规定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2.报到前要签协议 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要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分别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为乙方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在招生录取前将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三份)按招生计划数120%比例寄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后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相关大学。之后,大学再将由本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录取考生。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由监护人签字)、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2.3.档案管理 毕业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直接迁转至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部门;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跨省区任教的,需经学校审核、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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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国家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我想问一下如果违约要怎么做?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29号),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的原则,实施本科层次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承担,采用二•四分段培养模式,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合格考生需与人民政府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书。 如若公费定向师范生未能履行协议:   1.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2.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定向师范生的诚信档案,公布公费 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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